点击次数:5480次 时间:2015-06-24 15:49:30
各二级团组织: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发挥研究生在思想政治教育中主体作用的实施意见》(中大党研字[2015]2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研究生基层团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凝聚力和创造力,鼓励团支部在研究生教育管理过程中的主动创新,结合我校共青团组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各二级团组织指定教师负责研究生团组织工作,并担任一定的团内职务。
二、各二级团组织根据本单位研究生年级、专业、学科及班级建设实际情况,合理建立团支部,并指导团支部健全支部架构,完善支部管理制度。
三、各二级团组织建立健全研究生团支部的民主参与机制,规范研究生团内推优入党流程。
四、各二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研究生团支部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开展研究生团支部“4321”星火工程(即研究生团支部建设要围绕“4个好”的总体目标开展“321”系列活动),增强研究生团支部凝聚力。
“4” —“4个好”目标,指的是:支委班子好、团员队伍好、思想政治教育好、工作成绩好。
“3”—研究生团支部在一个学期内必须召开3次支委会。
“2”—研究生团支部在一个学期内必须开展2次团日活动(包括上团课等)。
“1”—研究生团支部在一个学期内必须召开1 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包括团员大会、民主生活会、团内推优等)。
五、校团委每年五四评优会单独给研究生下发“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研究生团支部下发“先进团支部”的评优指标,并鼓励各二级团组织推荐研究生团支部参加全校“五四红旗团支部”、“雷锋式团支部”评选。
六、研究生团支部建设情况将纳入每年校团委对各二级团组织五四评优考核。
以上实施办法从2015年9月1日正式实施,各二级团组织请于9月25日前将《中南大学研究生基层团组织建设情况登记表》交到三办405,电子稿发送到csuzzb09@163.com。
联系人:金冠华
联系电话:88836357
共青团中南大学委员会
2015年6月24日